第十届中国(武汉)国际园林博览会将于2015年9月底至2016年5月在我市举办,基于本届园博会的重要性和影响力,现就有关知识产权法律事务公告如下:
一、第十届中国(武汉)国际园林博览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园博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是本届园博会的具体运营者和相关知识产权的权利人。
二、本届园博会的吉祥物、口号及相关产品已向国家有关部门申请了商标注册、著作权登记、专利申请和海关备案。
三、未经市园博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将吉祥物、口号、园博会的全称、简称、别称和外文译称等已有明确归属、特定指向的权利用于商业目的。
四、任何单位或个人在合法使用本届园博会的吉祥物、口号时,应维护其完整性、严肃性,遵守有关技术规范,不得歪曲、篡改。
五、广告的设计、制作、代理和发布等活动涉及市园博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知识产权的,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应当查验权利人颁发的许可证明文件。
六、任何单位或个人申请有关知识产权确权时,应注意不要与市园博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先取得的、已有特定指向的相关合法权利造成冲突。
七、如果发现侵犯第十届中国(武汉)国际园林博览会知识产权的行为,市园博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依法追究侵权人的责任。
欢迎任何单位、个人对侵犯本届园博会知识产权的行为进行举报,举报方式:
武汉市知识产权举报投诉和维权援助中心,电话:12330-2,传真:65692307,电子邮箱:wh12330@163.com。
市园博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85899077;传真:85899077;电子邮箱:181282421@qq.com。
第十届中国(武汉)国际园林博览会
筹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