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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届园博会指定供应商征集公告
2014-11-07 12:21:00    来源: 武汉园博会指挥部   

  第十届中国(武汉)国际园林博览会
  指定供应商征集公告

   第十届中国(武汉)国际园林博览会(以下简称第十届园博会)定于2015年9月至2016年5月在武汉举办,由国家住建部与湖北省人民政府共同主办,中国风景园林学会、中国公园协会、湖北省住建厅和武汉市人民政府共同承办。第十届武汉园博会以“生态园博,绿色生活”为主题,按照“解放思想、国际视野、市场运作”的办会原则,有序推进。第十届园博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现公开征集第十届园博会指定供应商。欢迎有意向的企业,按照本征集公告要求,向第十届园博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意向文件及其他资料。具体公告如下:

   一、征集对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有意向赞助第十届园博会的企业、机构(以下简称“应征人”),境外企业或机构应在中国大陆办理登记手续。

   二、征集内容
  根据第十届园博会赞助开发计划,现征集指定供应商10个,每个赞助商赞助总价值为人民币100—300万元。
  赞助企业享有第十届园博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授予的一系列相关权利。赞助企业享受权利的时间为自授权之日起至第十届园博会展会闭幕为止。

   三、主要回报内容
  基本荣誉回报、基本媒体回报、基本商务回报、基本业务回报、增值业务回报。

   四、应征条件
  (一)应征人同意为第十届园博会提供资金、物品、技术或相关服务;
  (二)应征人须具有雄厚的经济实力、技术力量、服务能力和优质的产品;
  (三)应征人应具备良好的社会形象和商业信誉;
  (四)应征人原则上应以单一企业品牌/特定类别参加赞助企业征集;
  (五)应征人须保证,无论是否应征成为第十届园博会赞助企业,都不会泄漏任何第十届园博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认为将对本次征集活动产生实质影响的保密性信息,不会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以任何形式对是否响应本征集公告及是否参加第十届园博会赞助企业征集活动进行商业性宣传,或者暗示与第十届园博会、或第十届园博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存在任何关联,特别是不能使用任何第十届园博会标志进行市场营销活动,否则应由应征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应征费用
  应征人参加应征活动所发生的全部费用由应征人自行承担。

   六、征集程序
  (一)应征人向第十届园博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第十届园博会赞助企业应征意向文件(以下简称“意向文件”)
  1、意向文件包括:①应征人致函;②应征人最新年审的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正副本复印件(需加盖企业公章);③应征人分支机构/子公司/关联企业统计及证明文件;④应征人数据表;⑤应征人最近三年经过审计的财务报表;⑥应征人最近三年每年的营业额;⑦应征人认为有必要附加的与应征企业资格评审有关的其他任何材料。
  2、意向文件格式文本的获取
  意向文件的格式文本可登录第十届园博会官方网站(http://whybh2015.hankowli.com.cn/yby/)下载。
  3、意向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2014年11月30日
  4、文件提交方式
  (一)应征人将应征意向文件及相关资料邮寄或送至指定地址(详见第七项:联系方式)。
  (二)第十届园博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收到意向文件后对应征人进行资格评审。

   七、联系方式
  接收部门:第十届园博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土地(融资)招商部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汉口解放大道1821号第十届园博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土地(融资)招商部
  邮政编码:430010
  联系人及电话:王恬  座机:027—85571087
  邮箱:whybhzs@sina.com
  工作时间:国家法定工作日9:00-12:00;14:30-17:30

  八、第十届园博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保留的权利
  第十届园博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本次征集活动中保留以下权利:
  (一)对本征集公告进行修改和补充;
  (二)更改本次征集活动的时间安排;
  (三)在任何时间,接受或拒绝任何应征文件,以及更改或取消征集活动,并不承担任何责任,且无需向应征人解释原因;
  (四)对本征集公告及其附件的最终解释权。

 
  附件:
  1、第十届中国(武汉)国际园林博览会赞助企业应征意向文件(应征人致函)
  2、应征人数据表

编辑:王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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